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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市温江区省属及以上重点师范应届研究生教师招聘公告(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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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及温江区《关于加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现公开招聘教师14名。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编制,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学校基本情况可在温江教育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查看。

二、招聘院校、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院校

全国省属及以上重点师范院校,具体如下:

北 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

上 海:华东师范大学、师范大学

天 津:师范大学

重 庆:西南大学、师范大学

河 北:师范大学

山 西:师范大学

:师范大学

辽 宁:师范大学

吉 林: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网" href="/jilin">师范大学

:师范大学

江 苏:师范大学、师范大学

浙 江:师范大学、师范大学

安 徽:师范大学

福 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

江 西:师范大学

山 东:师范大学、师范大学

河 南:师范大学

湖 北:华中师范大学、师范大学

湖 南:师范大学

广 东:华南师范大学

广 西:师范大学

海 南:师范大学

四 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

贵 州:师范大学

云 南:师范大学

陕 西:师范大学

甘 肃:西北师范大学

宁 夏:师范学院

青 海:师范大学

新 疆:师范大学

(二)招聘对象

上述40所师范院校中,2021届教育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符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及其它不适宜报考的。

(7)2021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

三、招聘学科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6个学科共计14名教师,学科分布为:教师5名,教师5名,教师1名,小学信息技术教师1名,教师1名,教师1名。具体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查看、填报信息。毕业生到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查看招聘信息,确定应聘学校和岗位后,下载打印《市温江区招聘省属及以上重点师范院校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填写(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2.现场报名及原件校验。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应聘人员须提供: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报名表》(打印后粘贴本人免冠彩色证件照,并在签名处亲笔签名),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个人自荐书(含获奖证书复印件、课程成绩表等),⑤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供专业英语等级证书),⑥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相关证件、证书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到现场报名点进行报名和原件校验。其余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尚未取得的,可待毕业后报到时交招聘单位补验。

3.原件校验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原件校验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市温江区教育局研究后可放宽比例直至1∶2;放宽后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执行,该岗位面试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方式

(1)现场无学生试讲

现场无学生试讲时间15分钟,成绩满分为70分。

以国家对教师的基本要求为标准,以现行教材为范本,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在教师素养、专业知识、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应聘人员按照所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自行准备教材、选择内容进行备课后,参加现场无学生试讲。

(2)现场答辩

现场答辩时间5分钟。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代码004)岗位现场答辩成绩满分为10分;其余岗位现场答辩成绩满分均为30分。

(3)专业技能测试

现场答辩结束后,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代码004)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成绩满分为20分。

3.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方式为:

(1)教师(岗位代码001)、教师(岗位代码002)、教师(岗位代码003)、教师(岗位代码005),教师(岗位代码006)岗位,面试总成绩=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现场答辩成绩。

(2)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代码004)岗位,面试总成绩=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现场答辩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达不到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员。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三)签约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员,与其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拟签约人员名单与面试成绩一起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四)体检

1.区教育局通知已签约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市温江区教育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2.因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结果在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考核及公示

考核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及报到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2.拟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按时报到并在规定时间内交验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证件。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根据《关于实行教职工“区管校用” 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府人发〔2009〕38号)文件精神,聘用人员与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教职工工作岗位聘任合同书》,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市温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请应聘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阅读《关于市温江区招聘省属及以上重点师范院校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附件3),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温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六、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招聘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市温江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2789902)。

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iaoshizhaopin.net

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温江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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